辽宁银保监局近日发布关于提前还贷或转贷的风险提示,指出随着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贷款中介”,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办理“信用贷”“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从而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资金过桥费用。
辽宁银保监局近日发布关于提前还贷或转贷的风险提示,指出随着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贷款中介”,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办理“信用贷”“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从而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资金过桥费用。
违规转贷或面临四重风险
辽宁银保监局提示,对于消费者而言,违规转贷的做法存在四重风险,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看:
一是经营贷风险。经营贷是银行向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等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的贷款。借款人须如实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如伪造经营资料获得贷款,则涉嫌骗贷,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贷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违规使用将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二是信用贷风险。信用贷无需提供抵押物,申办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但信用贷款与其他贷款业务相比利率较高,无形当中增加还款负担。若信用贷款不能准时偿还,还会收取高额罚息。不仅如此,还会产生逾期还款记录,不良征信记录将会影响日后个人金融业务的申办。
三是财务风险。借款人在提前结清按揭贷款、重新申请“信用贷”“经营贷”过程中,会被中介诱导或强制借用过桥资金,支付高额的过桥资金费用、中介服务费用等,实际综合成本可能超过银行房贷利率,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
四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部分“贷款中介”获取消费者贷款信息等个人信息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人泄露、出售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在其贷款后骗走贷款,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需警惕不法中介陷阱
去年下半年以来,尤其是今年春节假期以来,“提前还房贷难”成为诸多购房者关注的热点,社交媒体上甚至出现了不少“还贷”攻略。分析观点普遍认为,存量房贷利率高于新增房贷利率、理财市场收益持续下降以及年终奖发放导致购房者有闲置资金等季节性原因导致当前提前还款人数增多,从而导致了还款难度增加,正常还款程序受阻,不法操作也由此有了可乘之机。
早在去年12月,银保监会就发布过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部分不法中介推介的“房贷转经营贷”背后存在的风险隐患,包括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银保监会还提醒,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购房者是否提前还房贷,需理性判断,不可盲目跟风。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撰文指出,从还款方式看,一般来说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前期偿还本金多、利息少,相比来说提前还款会更划算一点;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前期偿还利息多、本金少,如果还款已过一半,其实可以不考虑提前还款。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购房者提前还房贷还是要做出权衡,综合考虑好自身资金以及未来支出等情况。“提前还贷肯定是手上有资金,且留足未来可预期的资金,那么提前还房贷是理性选择,否则可能对未来支出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