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及2017年展望

1.2016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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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此举进一步丰富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拓宽了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有助于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15号)。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16〕18号),决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即境内代理行现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

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5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2日,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2月6日,发布《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6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号,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品种,扩大柜台承办银行业务范围,并对柜台债券交易、托管、结算等进行规范。

2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银发〔2016〕42号),加大金融对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建立公开市场每日操作常态化机制,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原则上每个工作日均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2月24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取消投资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

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定向降准相关制度,对参与定向降准金融机构2015年度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整其存款准备金率。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3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管局续签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银发〔2016〕78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银发〔2016〕79号)。

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提出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六个方面共22条细化落实措施,明确了新形势下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方案》(银发〔2016〕90号),对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具体筹措方案等内容进行明确。

3月25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92号),明确创新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更好地满足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16〕91号),创设扶贫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信贷投放,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6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抵押补充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16〕101号),进一步加强抵押补充贷款管理。

4月12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6〕98号),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指导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能动作用,做好2016年信贷政策工作。

4月14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及信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115号),对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和信贷管理服务进行明确,保证扶贫专项金融债券规范顺利发行,资金专款专用,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银发〔2016〕118号),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满足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严格控制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信贷投入。支持企业债务重组和兼并重组,推动钢铁、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依法处置企业信用违约事件。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6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7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8号及配套实施细则,明确机构投资者的合格性标准,拓宽投资者范围,优化备案、开户、联网流程,明确依法对相关业务开展进行检查,强调中介机构与自律组织监测与自律管理职责。

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自5月3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银发〔2016〕132号)。

5月6日,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摩洛哥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150亿迪拉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现代种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154号),要求加大对现代种业的金融支持,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龙头企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155号),推动建立金融扶贫信息与扶贫基础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夯实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基础。

6月6日,为推进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个人金融资产投资渠道,增强商业银行主动负债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将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由不低于3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2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13号)。

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签署在美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给予美国25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

6月16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管理细则》(银发〔2016〕173号),规范扶贫再贷款管理,提高支持精准扶贫政策效果。

6月1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自6月20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开展人民币对南非兰特直接交易。

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塞尔维亚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270亿塞尔维亚第纳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6月24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正式成立,会议审议通过了《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工作指引》。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建立,有助于维护外汇市场有序运作和健康发展,促进外汇市场由“他律”转向“他律”和“自律”并重。

6月2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自6月27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开展人民币对韩元直接交易。

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中央银行签署在俄罗斯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

6月29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试用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6〕184号),在全国推广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系统,精准采集和动态监测金融精准扶贫信息,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

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8日,发布《201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7月11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这是CIPS的首家境外直接参与者;同日,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江苏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接入CIPS,CIPS直接参与者数量增加至27家。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将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的交存基数由旬末一般存款余额时点数调整为旬内一般存款余额的算术平均值。同时,按季交纳存款准备金的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其交存基数也调整为上季度境外参加行人民币存放日终余额的算术平均值。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6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4号),从切实提高责任意识、确保支付系统和主要金融信息系统网络稳定运行、做好发行基金调拨和灾区现金供应工作、优先满足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资金需求、确保灾区金融稳定、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报告、做好受灾干部职工关怀帮助工作七个方面对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金融服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7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贷款对象范围,统一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8月5日,发布《2016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30日,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27号)。

8月31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发展绿色金融,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月31日,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首期特别提款权(SDR)计价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

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央行续签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4160亿匈牙利福林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9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担任美国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完善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6〕254号),进一步简化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程序,丰富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方式。

9月23日,为促进中国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阿联酋迪拉姆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阿联酋迪拉姆直接交易。

9月23日,为促进中国与沙特阿拉伯王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沙特里亚尔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沙特里亚尔直接交易。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俄罗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签署补充协议,决定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延长三年至2019年10月8日。互换规模仍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快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投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6〕258号),督促指导金融机构加快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衔接投放工作,促进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顺利开展。

9月30日,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建立国债做市支持机制有关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印发<国债做市支持操作规则>的通知》,建立国债做市支持机制。该机制明确财政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运用随买、随卖等工具,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对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市,以提高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

10月1日,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正式生效。

10月10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扶贫信息系统推广适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206号),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系统,及时采集报送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

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6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82号)。12月5日正式启动深港通。

11月8日,发布《2016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加拿大元直接交易。

11月24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章程》。

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306号),进一步规范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引导境外放款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序开展。

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章程》。

1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埃及中央银行签署规模为180亿元人民币/470亿埃及镑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12月6日,发布《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9号),对市场参与者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12月8日,上海票据交易所成立,全国统一票据交易平台上线运行。

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分行担任阿联酋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匈牙利福林、波兰兹罗提、丹麦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土耳其里拉和墨西哥比索直接交易。

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央行续签规模为35亿元人民币/660亿冰岛克朗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12月23日,国际首单扶贫社会效应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山东沂南县扶贫工程。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320号)、《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321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322号)。

12月26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258号)。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四季度例会。

2.人民银行召开2017年研究工作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

2017年2月28日,人民银行研究工作会议在厦门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人民银行研究系统工作,明确2017年人民银行研究主要方向,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的研究任务。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16年人民银行研究系统紧紧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着力加强经济金融发展与改革重大问题研究,扎实开展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和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协调推动各项金融改革创新试验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

会议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远的变化,新现象新问题新概念层出不穷。人民银行研究系统要变挑战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金融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力度,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发挥服务决策的参谋作用。要树立发展目标,提升央行研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研究构建宏观金融大研究格局,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联动和内外联动。以高端智库建设为抓手,加强核心团队和核心成果建设。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分管研究工作的负责同志,总行有关司局代表参加了会议。(完)

3.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17]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关于公布2017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的通知

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根据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考评调整机制(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4]第2号),中国人民银行对2016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及其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现将2017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2017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2017年度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 [2017]第41号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人民银行于2017年3月3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3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逆回购操作情况

期限

交易量

中标利率

7

100亿元

2.35%

14

100亿元

2.50%

28

100亿元

2.65%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5. 2017年3月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3月3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896元,1欧元对人民币7.2334元,100日元对人民币6.0253元,1港元对人民币0.88758元,1英镑对人民币8.4464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5.2173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8647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792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8015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464元,人民币1元对0.64384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5273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1.9083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66.38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280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4403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2.7382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9327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1.0264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179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2308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0.54081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9026墨西哥比索。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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