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将对旗下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进行调整。调整后,多家银行部分信用卡将停止自动分期功能。

近日,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将对旗下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进行调整。调整后,多家银行部分信用卡将停止自动分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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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用卡自动分期功能即将下线

11月14日,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浙商银行集体发布公告表示,将对部分信用卡自动分期功能进行调整下线。

建设银行发布的公告显示,自2022年12月30日起,该行龙卡益贷卡(金卡、白金卡)自动分期功能将调整下线,即自该日起新生成的已出账单,将不再进行自动分期。

邮储银行表示,将于2022年12月30日下线自动分期卡(包含自动分期成长卡和自动分期鸿运卡),届时将不再受理自动分期卡的进件、换卡和补卡等业务。

同日,《浙商银行关于取消信用卡自动分期服务的公告》也显示,自2022年12月30日起,浙商银行缤纷卡、浙商银行点金卡、浙商银行增金卡、浙商银行京东金融联名卡,将取消自动分期服务。

早在一年前,就有银行对旗下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进行了调整。

2021年8月,兴业银行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兴业银行信用卡暂停客户申请自动分期业务的公告》显示,该行于2021年8月31日起陆续在各渠道暂停客户申请自动分期业务。

多家银行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此外,近期多家银行进一步调整了信用卡分期业务相关表述,将“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11月11日,农业银行公告称,自2023年1月1日起,农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续费”将更名为“分期付款利息”。更名生效后,分期付款利息计算规则以各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

同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2月27日(含)起,新申请(含预约下单)及仍在进行中的分期订单,入账的“分期手续费”将调整为“分期利息”,历史已入账的分期手续费的账单展示维持不变。

11月9日,邮储银行公告称,自2022年12月26日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此次更名包括所有分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分期、交易分期、自动分期、现金分期、电销商品分期、商户分期、悦享分期、汽车分期、教育分期等),适用于新申请分期交易及已申请未分摊完成的分期交易。更名后收费标准及计算规则不变,即每期应还金额不变。

在此之前,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以及中国银行等也发布了类似通知。

同时,部分银行还进一步明确了信用卡息费年化利率。例如,招商银行向客户发送的分期业务短信中已列明分期业务单期本金、手续费、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工商银行发布的分期业务界面也披露了近似折算年化利率、不同期数费率等内容;中原银行、江苏银行等也利用多渠道对信用卡服务收费、计息方式、罚息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和说明。

专家:旨在落实监管要求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一直占据银行业消费投诉的“大头”,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第二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39687件,占投诉总量的48.6%。信用卡分期业务“利息不透明”“隐匿收息”“乱收费”等问题尤其遭到客户“吐槽”。

近两年来,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多次要求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人民银行2021年3月发布的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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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专门加强了分期业务规范管理。其中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证券报,专家认为,多家银行拟将“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旨在落实监管要求。明示信用卡分期利率可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欺诈营销等问题,也有助于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不少银行在推销分期业务时,已经明确提示年化利率。如,招商银行近期在营销分期还款的短信中称,“您本期账单分期还款可享限时5折优惠,近似折算年化利率7.2%(单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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