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要注意防范搞假金融创新资金只是走过场
最根本的还是要搞好实体经济,让金融与实体经济水乳交融、共生共赢,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治本之道。
风险防范是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永恒主题。
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抑制资产泡沫,防控金融风险。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防控资产泡沫,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刚刚在昨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2017年,应在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进程中,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新常态,经济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矛盾最后集中转移到金融领域,金融风险呈现集聚和高发态势。总体而言,我国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多个传统产业产能过剩,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居高不下;而部分金融机构资金“脱实入虚”,引发市场波动也增加了新的风险隐患;少数金融违规违法操作,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和个人打着互联网金融等幌子,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行为屡禁不止,不断冲击金融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从深层次看,我国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控制和抵御风险有待增强;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逐渐暴露,金融监管体制还未能更好适应金融业发展需要。而在全球化时代,国际经济与金融不稳定因素也更容易传导到国内。
金融产生于实体经济,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是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世界范围看,历次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都导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因此,各国ZF和国际组织都高度重视和防范金融风险。
对我国而言,2017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年。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被列为2017年经济工作的四个发力点。金融要加大对这些重点关注和支持的领域的支持和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做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从金融支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来看:
一是发挥金融对行业企业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对过剩产能行业的细分产业和不同企业分类施策,同时将支持去产能与防范化解风险相结合,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及时应对去产能可能引发的信用违约风险。
二是支持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
三是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优化贷款结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稳妥有序实现市场出清;四是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加快推进以投贷联动为核心的创业金融服务创新。
从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看,我国正在推进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为农村金融创新营造制度基础和市场环境。作为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的有效途径,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将是2017年农村金融创新的重点。
银行业应在“两权”抵押业务模式、产品工具、风险控制和配套支持措施方面加快创新,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同时与ZF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配合做好“两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参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两权”估值及资产变现处置公正合理。
从金融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来看,促进资金脱虚向实、实现产融结合是银行业缓解实体企业融资困境、促进自身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大量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证券投资与大宗商品市场,并对实体经济形成挤出效应。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银行业投资类资产已达到59.2万亿元,占比达26.9%,比年初长37.6%。
2017年,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要促进“脱实向虚”的资金归位,更多投向实体经济,改善和加大实体企业的金融供给,进一步缓解优质的实体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要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从金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来看,2016年新增信贷12.65万亿元,近一半流向房地产市场。年底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
2017年,热点城市降杠杆和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将是房地产市场的两大重点工作。金融是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关键支撑,要按照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相关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研究,完善信贷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总之,金融必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2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央行正在牵头制定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管意见,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件大事。当然,这并不意味简单地增加对实体企业的信贷投入,更不是让资金全部流入实体经济。
最根本的还是要搞好实体经济,让金融与实体经济水乳交融、共生共赢,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治本之道。
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不同金融领域和机构交叉明显增加,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也要适时调整和优化。下一步,应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推进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微观行为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按照金融的本质要求进行“穿透式”监管,守住不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